河北省农机推广站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
作者:河北省农机推广站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2014年我站按照厅党组、及部总站要求,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部总站会议精神。以紧紧围绕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责,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扎实推进我省的各项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现将我站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4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根据厅党组和部总站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及反“四风”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职业务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
2、2014年3月在石家庄市召开了河北省农机化技术推广站长会议,部署全年重点工作。
3、2014年3月29日我站与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共同承办了2014年全国春耕生产农机化技术培训班暨保护性耕作项目培训班,2014年3月19日-2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和推广站负责同志、2014年20个新建保护性耕作项目县(团)农机局项目主管或推广站技术负责人;10个监测基地技术负责人1人;部分农机合作组织成员;农业部保护性耕作专家、春耕生产技术培训专家等1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一是春耕生产农机化技术培训;二是总结交流2013年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工作,开展2014年新建县(团、场)技术培训;三是专题研讨新形势下,耕作模式创新与技术推广问题。
4、2014年6月9日—6月12日部总站到河北三夏调研给予了良好指导支持。
5、2014年4月,国家农业部农机技术推广站将沽源县高山堡乡天兴元村鑫佳源马铃薯种植专业合作社列为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种植联系点,从种到收,农业部刘宪站长及姚海处长等和河北省农机技术推广站、张家口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及沽源县农机技术推广站等一行工作人员多次实地调研马铃机械化薯播种、中耕植保、收获及深加工产业,为今后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且表示在马铃薯全程机械化技术发展方面争取支持。
6、配合省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导。
⑴完成了《河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制定及补贴软件系统的数据导入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了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分类分档和补贴额确定工作,对各企业申报的补贴产品信息材料,进行了受理、汇总、梳理、归类。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贴额一览,制定了省定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和农业部制定的通用类以及全国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合并后,于3月27日印发全省执行,并报农业部备案。
完成补贴额一览表和支持推广产品目录的合并工作,根据农业部工作安排,分两个批次完成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导入工作。
⑵筹办并组织召开补贴政策企业培训会。
4月24日,在石家庄辛集市组织召开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会。入选河北省农机补贴产品目录的400家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会就农机补贴政策向有关企业做了详细讲解,并对落实好农机补贴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对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的操作使用进行了培训;发放了有关资料料。
⑶农机补贴其他日常工作。
接待和解答有关农机企业和农民的就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有关来访和咨询。配合省局统一安排,参加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协调各企业积极供货,搞好售后服务;配合系统管理员,搞好补贴软件的使用和维护,促进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有序开展。
⑷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工作。
①配合省局对邯郸、邢台、衡水、沧州四市24县压超采水、保护性耕作节水项目工作。
②配合厅计财处、省局完成沧县、大城县、内邱县、宁晋县、饶阳县、香河县和宣化县保护性耕作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和审核材料编制等工作。计划7个县建设保护性耕作示范基地25万亩,项目合计投资37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500万元,地方投资125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设备,修建机具库棚、机耕道等。配合省局完成2013年农业部保护性耕作项目的验收工作。
7、根据棉花创新团队工作计划,完成了2MBGF-4/2(300)棉花播种机样机研制、制造工作,并在成安试验站试验。10月24日在南宫县组织了由省农业厅、省农科院及棉花产业团队专家、渤海粮仓工程项目、邢台、邯郸农业局等100多人观摩棉花机械化生产现场会。
8、根据部总站要求,按时汇总上报了我省农机化技术推广信息情况。
二、2015年的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
㈠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加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为主攻方向,以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为突破口,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通过实施各项部省农机化重点项目,加快农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我省农机化技术推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㈡具体工作目标:
从抓好主要作物、重要农时、关键环节的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入手,帮助农民广泛采用先进实用的农业科学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装备,努力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意识和使用先进农业生产工具的本领,全面提升我省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普及率和到位率;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农机推广体系。
1、利用项目带动,加大重点农机化技术推广力度。将重点农机化技术推广作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因地制宜,有重点地选择适于本地区推广的技术。
⑴大力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节水技术。按照《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方案(2014年度)》要求,在试点地区大力推广免以免(少)耕播种、农作物秸秆残茬覆盖还田,深松技术和病虫、草害防治技术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可以减少土壤的风蚀水蚀,提高土壤肥力和蓄水保墒能力,增强作物抗旱能力。
⑵围绕省政府2015年实现粮食总产700亿斤的目标,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农机装备水平,重点推广玉米机械化收获技术,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效率,争抢农时,减少农耗,为高产作物品种推广创造条件,并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能力,保障恶劣天气情况下粮食生产播种、田间管理和收获等作业环节保质保量完成,为粮食增产创造条件。
⑶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的惠农政策,按计划做好组织申报、督导检查、培训、资金拨付以及补贴机具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整理等工作。
⑷围绕京津冀一体化和环首都经济圈建设,搞好区域农机推广服务。京津冀一体化和环首都经济圈建设,必将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地区总产值和城镇化率也必将显著提高,大量的的农民将走出农田从事二三产业,为土地集约化经营,农机专业化服务创造条件。因此要加大效率高、作业质量好的大型、复合式农业机械的推广力度,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于京津冀一体化的经济转型和发展。
⑸围绕我省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在蔬菜产业示范县大力示范推广工厂化育苗、移栽机、耕整机械、卷帘机、等离子体种子处理机等设施和物理农业设备,提高蔬菜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促进我省蔬菜产业的发展。
2、进一步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把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深化农机推广体系改革,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农机推广新模式。对全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改革后的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提出加强全省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同时积极争取部、省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改善农机化技术推广的条件和手
段,争取在今后几年里建设一批基层样板站。
㈢工作措施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机化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技术支持和保障作用,以服务促进农机化,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积极协助农机局做好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机购置补贴等重点农机化项目的落实与检查监督工作。
2、强化宣传,搞好服务。一方面加强对上级政府和有关综合部门的宣传,使得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机推广工作更加了解、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也要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农民和农机大户的宣传,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农机化新技术的好处,提高农民采用农机化新技术的积极性。同时,通过优质服务,严把机具质量关,搞好技术指导,提高机手操作水平,降低机械故障率,有效减少因机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就地解决机手实际问题,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充分发挥作用。
3、借力补贴政策,促进农机推广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并逐年加大投入,推动我省农机化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发展期。在工作中,一是要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不断把承载先进农艺、农机新技术的农机新机具新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促进农机新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二是对于玉米联合收获机等重点推广机具,可以在各实施县补贴资金额度内,优先进行补贴或者敞开补贴。三是对于我省独有的一些区域特色产业急需的农机具,可向农业部申请纳入自选品目予以补贴,促进特色产业的机械化生产。
4、拓宽服务领域,加强各业间合作
在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中,不但要重视主要粮食作物产中生产技术推广应用,还要向各作物的产前、产后延伸,产前注重推广种子处理技术、育秧技术,产后加大粮食及果蔬烘干、贮存以及农产品初加工等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要加强与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的紧密结合,不断拓展服务领域。要结合当地情况,谋划
好项目,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争取财政投入、多渠道投入,以项目实施为载体,以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为依托,加大重点农机化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装备在各业广泛应用。
5、针对薄弱环节,加强试验示范
⑴谋划谷子、花生、薯类、棉花等农作物的专家团队,加强花生、薯类、棉花等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的示范、引导和推广工作。花生、薯类、棉花在我省都有较大面积的种植,经济效益比较高。由于重视程度不够,整体机械化生产水平偏低,需要进一步引进、开发、试验示范播种、田间管理以及收机具,大面积加以推广,提高机械化生产程度。
⑵加强谷子生产机械化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杂交谷子是我省乃至全国重点推广的作物品种,具有耐瘠薄,抗旱、高产的特点。但谷子从种到收的各环节的生产机械化程度较低,人工劳作强度高,效率低下,严重制约了杂交谷子大面积、快速推广的步伐。必须大力加强谷子播种机械、田间管理机械和谷子收获机的研制开发、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为杂交谷子的大面积推广提供农机化技术保障。
⑶加强丘陵山区农机技术推广。河北省丘陵山区占全省面积将近一半,在平原地区进入农机化发展中级阶段情况下,大部分丘陵山区的农业生产仍是以人和畜力为主,生产效率低,劳动强度大,生产方式落实。加速发展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对稳定粮食安全生产,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积极的重要的作用。针对丘陵山区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落后、农机作业效率低、农机化意识淡薄等特点。在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中,一是要加强政策倾斜,把先进适用的小型农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二是搞好机具开发,组织科研单位、企业,搞好调研,开发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适用性强的农机产品,三是加强农机化示范工作,应因地制宜地引进适应当地农机作业的先进机具和技术,进行试验示范,通过以点带面,发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广大丘陵山区的农机化发展。当前,重点推广丘陵山区适用的小型农机具,包括微耕机、中小型拖拉机、小型收割机、专用机械设备等。
6、强化素质,提高能力。加强对各级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的技术培训,建立一支素质高、懂技术、会传授、能示范的科技推广队伍。根据新形势的需要更新知识、提高能力,通过举办新技术、新机具培训等方式,全面提高推广人员的技术素质,使其适应新时期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的要求,为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技术保证。
7、加强体系建设,创新推广运行机制。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推广体系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科学界定职能,完善体系建设,巩固和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国家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明确职责,并将体系建设作为2015年的工作重点,明确目标,层层抓落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培育和发展多元化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组织,逐步形成国办和民办相结合、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有力支撑。在建立完善国家农机推广体系的同时,加强培育和发展包括农机科研部门、高等农业工程院校、农机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在内的技术推广组织。使农机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多元发展、共同发展,分别为农业生产提供公益性、经营性的农机化服务,共同构成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8、增加财政投入,推动改革创新。政府财政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约我省农机化技术推广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瓶颈”。因此,一是要不断增加公益性农机化技术推广事业的财政投入比重,用于支持农机科技推广项目及服务体系建设。首先要保障公益性推广体系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其次要设立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全省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扶持重大农机化技术的示范推广。二是要明确各级财政投入的用途。上级财政投入主要用于重大技术的推广、重要推广方式的创新、农机化技术推广信息网络的建设以及贫困地区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的经费补贴。本级财政投入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业务费、培训费和对上级财政投入的配套费。三是要确定各类经费的比例,并加强对各级财政的审计监督,防止下拨经费被截留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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